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,有关本科高校,各高等职业院校、省属中等职业学校:
根据《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在院校实施“学历证书+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”制度试点方案》(教职成〔2019〕6号)、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进一步加强1+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推动我省1+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,经研究,拟开展2021年度1+X证书制度试点抽查监测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监测范围
我省所有参与1+X证书制度试点的院校和部分在粤培训评价组织。抽查监测各校、各单位2020年、2021年度1+X证书制度试点情况,重点监测2021年度情况。
二、监测内容
(一)对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,主要抽查监测以下内容:1.统筹组织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试点情况;2.宣传推广1+X证书制度情况;3.试点经费保障落实情况等。
(二)对试点院校,主要抽查监测以下内容:1.年度试点任务完成情况;2.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;3.书证融通和“三教”改革情况;4.组织教师参与1+X证书相关师资培训情况;5.建立试点工作教师激励机制情况;6.考核站点建设与开放共享情况;7.试点经费保障落实情况;8.面向学生开展宣传推广情况等。
(三)对在粤培训评价组织,主要抽查监测以下内容:1.年度试点任务完成情况;2.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开发与持续完善情况;3.培训资源开发与完善情况;4.证书考核与发放情况;5.师资培训情况;6.对试点院校的支持服务情况;7.试点工作规范化情况等。
三、工作安排
(一)自检自查。各地、各校和有关培训评价组织全面总结2020、2021年度试点情况,撰写试点工作抽查监测自检自查报告(模板见附件1),于11月30日前将自检自查报告(word电子版和盖章pdf扫描件)发至zzcx@gdedu.gov.cn,邮件主题统一为“单位名称全称+抽查监测自检自查报告”。
(二)问卷调查。各校组织试点专业师生于12月5日前,扫描问卷二维码(附件2)参与问卷调查。问卷调查要覆盖院校所有参与试点工作的专业,参与调查的教师应为试点专业全体专业课教师,参与调查的学生规模不低于2020年度、2021年度院校试点总规模的25%。
(三)专家抽查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分赴有关地市、院校和培训评价组织开展实地抽查监测,听取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试点工作情况汇报,组织当地中职学校开展抽查监测座谈会,到部分学校实地抽查监测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地、各校和有关培训评价组织要高度重视抽查监测工作,全面总结年度工作情况,查找问题,分析原因,以查促改,全面推动试点工作。
(二)各地、各校和有关培训评价组织指定一位抽查监测工作联系员,于11月23日前扫码(附件3)填报联系人信息。
(三)请各地市教育局将通知转给所属试点中职学校,并组织试点学校做好自检自查和问卷调查工作。
省教育厅联系人及电话:郑智源,020-37626896;
省1+X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:黎倩玲,020-83658055。
附件:1. 院校自检自查报告模板
2. 问卷调查二维码
3. 抽查监测工作联系人信息报送二维码
广东省教育厅
2021年11月19日
附件1
院校自检自查报告模板
说明:本模板为试点院校自检自查报告模板,各地、各培训评价组织参照院校模板撰写。自检自查报告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。各校可同时提交试点工作典型案例,案例主要聚焦试点工作举措和成效,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。
一、试点工作基本情况
简述2020年度、2021年度试点工作基本情况,试点任务完成情况。
二、自检自查工作情况
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撰写:1.年度试点任务完成情况;2.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;3.书证融通和“三教”改革情况;4.组织教师参与1+X证书相关师资培训情况;5.建立试点工作教师激励机制情况;6.考核站点建设与开放共享情况;7.试点经费保障落实情况;8.面向学生开展1+X证书制度宣传推广情况;9.试点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与违纪违规行为等。
三、试点工作经验做法
四、存在问题
五、下一步工作举措
附件2
问卷调查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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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点专业教师调研问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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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点专业学生调研问卷 |
附件3
抽查监测工作联系人信息报送二维码